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201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公布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特制定《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根據《條例》第三章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開:??
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務網,網址:www.320bzx.cn。??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申請人可向本機關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信息公開申請表》(附件1),也可在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務網上下載電子版本。
(一)申請渠道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辦公室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傳真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請在傳真頁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4.互聯網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頁面下方下載表格,根據要求填寫后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二)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填寫《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申請表應準確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載體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建議詳盡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稱、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描述。
3.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或傳真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4.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及湖北省財政廳、省發改委《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三)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表》后,首先對申請人的主體資格進行審查。本機關對經審查予以受理的申請,按如下情況分類處理:
1.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出具《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的內容。申請人進行更改、補充后重新提交申請書的,作為提交新的申請,重新計算答復期限。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本機關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書》。
3.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本機關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能夠在答復時提供具體內容的,可以同時提供。
4.屬于依申請公開范圍的,本機關出具《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并按照規定及時提供政府信息。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如能夠區分處理,本機關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開告知書》。
6.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本機關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并告知其不予公開的理由。
7.不屬于本機關公開的,本機關出具《非本機關政府信息告知書》。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單位,告知申請人該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對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單位,主動咨詢了解,并告知申請人。
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圖附后,以上所述的七類告知書在附件2中統稱《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
(四)辦理時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受理機構: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辦公室
辦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白浪中路88號
受理時間:機關正常作息時間
聯系電話:(0719)8319899
傳真號碼:(0719)8319893
郵政編碼:442013
電子郵箱地址:syjkqxxgk@shiyan.gov.cn
四、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在收到本答復之日起60日內向十堰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向十堰市茅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二: